从近三年通报数据看中秋 国庆都有哪些“易发症”

作者: 时间:2018-09-27 点击数:


近日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中秋、国庆假期将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四风”问题易发。从近三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通报的989起案例来看,可以发现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228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181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162起)、大办婚丧喜庆(125起)和公款国内旅游(109起),且这五类问题的通报数量占全部通报数的82.4%。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从公开曝光的案例来看,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数高居首位。现实中,有的钻空子搞变通,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如新疆塔里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黄新平以国庆、中秋等过节补助等形式,违规发放各类过节费及福利22.5万元。有的巧立名目、打“擦边球”。如贵州省盘州市石桥镇乐民村党支部书记刘中以工作中需统一服装为由,擅自使用村集体资金1.44万元为村干部等18人订制西服。有的制造假账,骗取补贴资金。如安徽省太湖县百里镇中心学校校长王和丛、副校长王松乔等人通过虚报租车费方式从完成助学贷款任务奖励专款中每人违规发放补助944元,共计4720元。还有的违规挪用专项资金,直接发放给个人。如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陈袁滩镇唐滩村党支部书记顾建平用村集体资金1200元购买月饼给村两委班子成员、各组长。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欢度中秋国庆之际,一些单位和个人却借机“走动”送礼。他们有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如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原副所长曾金璋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6000元礼金、2盒月饼。有的慷纳税人之慨,公款送礼。如江苏有线泰兴分公司滨江广电站原站长冯建伟先后4次安排该站营业班长王新国用公款购买超市购物卡共2.9万元用于单位送礼。同时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新型“送礼”方式也不断出现。如平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第四党支部委员、鳌江运管所干部陈联楚多次收受或索要管理对象微信红包共计2820元。

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两节”期间,有些人对公车动起了“歪脑筋”。有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处理私人事务。如海南省儋州市新州中学总务处主任郭学谟私自使用该校公车购置年货、送家人、到朋友家拜年。有的“私车公养”,公款报销个人车辆日常费用,将个人车辆租给单位供自己使用。如湖北省恩施市板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廖雪峰将私人所有的一辆小轿车租给中心使用,用于自己进城开会和下乡,并报销租车费。

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利用中秋、国庆假期举办婚庆、乔迁事宜便于亲朋好友相聚,但有人借机敛财就“走偏”了。有的违反组织规定,大操大办。如江西省分宜县钤东街道办规划所干部张外生在未按规定向组织报告情况下,操办乔迁喜宴39桌。有的私自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如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孙玉民为其孙举办“百天宴”,违规宴请单位同事及管理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

公款国内旅游、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从近三年公开曝光案例来看,公款旅游问题“花样翻新”:有的借公务之机改变行程、延长时间参观游览。如河南省舞钢市水利局副局长李悦玲、水保科科长窦建华利用在银川参加业务培训之机,绕道山西五台山风景区旅游,返程后将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1143元在单位报销。有的借口学习培训、党日活动,实为游山玩水。如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程宏宇在缴纳2800元培训费后未至重庆培训,一同前往深圳、昆明、丽江等地游玩5日,共计花费近2万元。还有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参观游览活动。如长治市原副市长陈鹏飞要求私营企业主陪同其前往方山县北武当山、汾酒文化园等景区旅游,并由企业主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共计2000元。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中秋国庆期间,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享受假期、放松身心之时,仍要绷紧纪律之弦,莫因一顿饭、一份土特产而栽了跟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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