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放大学体系纪检监察机构“协同监督”工作机制》

作者: 时间:2023-12-14 点击数:

河北开放大学体系纪检监察机构

“协同监督”工作机制

 

为加强河北开放大学体系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中的协作配合,形成一体化的监督合力,有效防控系统廉洁风险,特建立协同监督工作机制

1.加强系统联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加强联动,围绕系统廉洁风险,探索体系协同监督机制,创新协同监督方式方法,形成体系纪检监察机构一体化监督合力,最大化提升监督质效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情况,分析研判全体系内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形势,交流工作经验,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

  3.联合开展警示教育。围绕面临的系统廉洁风险,交流意识形态、违反考风考纪、违规招生录取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实现警示教育资源共享,及时互相通报警示教育开展情况,着力推进体系警示教育一体化。

  4.广泛开展学习交流。发挥协同监督机制上下协同、信息互通的机制优势,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交流、工作研讨等活动,努力提升协同监督能力。

5.加强组织协调。省校纪委负责牵头抓总,做好协同监督的组织协调;市校纪委负责上下联动,发挥好纽带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对协同监督工作的领导,担负起协同监督工作的对接、协调和落实,切实用好机制、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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